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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南宁中心支行”)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按照《条例》的要求,南宁中心支行结合自身履职实际,注重实效,丰富载体,继续深化探索政务公开透明长效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体现在几方面:

(一)搭建政务公开新平台,完成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南宁中心支行的办公环境,加大南宁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力度,提供便民服务,提升南宁中心支行形象,南宁中心支行党委决定搭建新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自 2011年5月以来,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有序运行,成为南宁中心支行一个新的政务公开窗口和便民平台。目前,电子触摸屏展示的内容有5大项:一是南宁中心支行简介;二是办事指南,主要包括征信、支付、国库、货币信贷、营业部、货币金银、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对外业务;三是南宁中心支行对外公布的最新工作动态、图文信息;四是向公众宣传金融知识、推介金融知识、人民银行新的业务知识;五是向公众宣传相关金融法规及南宁中心支行出台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制度、办法。

(二)有效落实责任制,及时做好子网站的更新和维护,积极打造政务公开主阵地。 2011年以来,根据子网站栏目设置情况,南宁中心支行办公室进一步细化管理责任,明确信息来源责任单位,确保了各个栏目的及时更新。 业务部门及时根据业务变化发展情况,及时提供办事程序变更后的更新信息,确保政务公开栏目的内容得到及时更新,保证了子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全年,子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 信息近两百条约 15万字。

(三)大力强化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公开的窗口作用。 2011年以来,南宁中心支行进一步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强化 政务公开, 完善信息公开功能 ,通过宣传栏、告知书、宣传小册子等载体,对所有审批服务项目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进行公开。

(四)继续强化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金融网页的平台作用,提升政务公开覆盖面。 2011年下半年,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版面设计更加合理,影响力继续提升。南宁中心支行与广西金融办在门户网站开设的金融网页已逐步成为政府、金融部门、企业和公众了解金融信息的一个信息平台。南宁中心支行充分发挥信息维护方的便利,及时更新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金融网页各栏目内容,主动发布人民银行有关政策、工作动态,扎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全年,南宁中心支行进一步发挥金融网页作用,发布工作成果,周知重要政策,展示人民银行工作动态,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好评。全年,在金融网页公开有关信息约计150条约22万字。

(四)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南宁中心支行履职情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2011年以来,除了在地方各主要媒体发布月度及季度金融运行数据外,南宁中心支行主动在《广西日报》专版介绍南宁中心支行有效履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如《用好用足中央银行民贸民品贴息政策倾力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 》、《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等的发布,大大提升了南宁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力度, 有效传导了政策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能:包括南宁中心支行简介、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领导简介及分工、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政务公开目录及指南、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

(二)法规政策:包括金融法规、货币信贷政策、金融服务政策等。

(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城信社、农信社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行政许可、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贷款卡发放核准等。外汇管理业务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外汇业务办理指南等内容。

(四)金融服务事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审批、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核发、南宁票据交换所交换员准入、变更的办理、南宁同城清算系统清算交换行准入、退出的办理、货币的真伪鉴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票据交换业务的办理、现金、转账、汇兑业务、财政及一般性存款缴存、账户开户及销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等内容。

(五)金融统计数据及报告:包括广西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月报、人民币信贷收支月报、外汇信贷收支月报;广西金融运行报告、广西金融稳定报告。

(六)金融知识宣传:包括中小企业融资产品、银行卡知识、征信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反洗钱知识、反假货币知识、外汇管理知识、理财知识、金融法律知识等。

(七)履职业务信息:主要包括征信管理信息、支付结算信息、货币信贷信息、货币发行信息、经理国库信息、反洗钱信息、外汇管理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机关办公场所、办证大厅的公告栏、公开栏等公开;

(二)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金融网页公开;

(三)通过南宁中心支行子网站公开;

(四)利用报刊(《金融时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广播(广西电台)、电视(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

(五)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外出设点,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公开;

(六)通过手机短信(移动用户)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南宁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宁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南宁中心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南宁中心支行尚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是一项需长期不懈努力推进的工作,南宁中心支行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探索更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充分利用现有子网站、政府门户网站金融网页以及电子触摸屏、办证服务大厅以及其他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和手段,畅通政务公开的各环节,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务公开体系。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中心支行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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