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来宾市中心支行按照《条例》,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基层央行,扎实推动基层央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一是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来宾市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中支人员变动,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根据分管行领导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行文下发,进一步细化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主动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以“依法行政和法治央行建设”为契机,组织全行干部职工贯彻学习《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意见》和上级行文件精神,把建设法制基层央行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同时在中支网站上开设普法专栏,打造网络法制文化阵地。制定《来宾市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来宾市中心支行机关2015年“法规、制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逐步形成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和法制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三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打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根据上级行和来宾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要求,来宾市中心支行重新梳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调整和更新涉及到人民银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来宾市中心支行将相关的政务信息重新录入并公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四是在办公场所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来宾市中心支行相关科室、辖内县支行相关股室主动将行政许可项目、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办理期限等行政许可资料在办公场所公告栏完整、长期公布。 五是利用多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普及金融知识。2015年,来宾市中心支行及各县支行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8场次,活动覆盖范围包括乡村、小学、中学、高校、商场、广场、社区等,发放宣传资料5.5万余份。在《来宾日报》刊登相关内容稿件13篇,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800余人次,在各类媒体投放宣传片及公益广告19次,并综合利用了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方式载体进行宣传公开,便利群众办事,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检查指导。来宾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来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辖内县支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促辖内各县支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各项程序,确保主动公开事项及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避免因违反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而出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诉事件。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能:包括来宾市中心支行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领导简介、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政务公开目录及指南等内容。 (二)法规政策:包括金融法规、货币信贷政策、金融服务政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政策等。 (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5年,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中心支局及时在来宾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外汇管理业务行政许可项目等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办理指南,明确公示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金融知识宣传:2015年,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先后开展了“了解金融消费权利·责任·义务 共筑和谐金融”3.15 期间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金融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6.14信用关爱日”、“来宾市政务公开日”、“央行经理国库3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宣传活动、支付系统宣传、黄金市场投资者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支付清算系统宣传活动、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等政策宣传,包括银行卡知识、征信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反洗钱知识、反假货币知识、外汇管理知识、理财知识等金融知识。 (五)履职业务信息:主要包括征信管理信息、支付结算信息、货币信贷信息、经理国库信息、外汇管理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来宾市中心支行机关办公场所、业务大厅的电子设备、公开栏等公开。 二是通过来宾市政府门户网站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部门栏目公开。 三是在《来宾日报》上公开。 四是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外出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方式公开。 五是通过文件、资料等形式向来宾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度来宾市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来宾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来宾市中心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度来宾市中心支行尚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不够。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 下一步,来宾市中心支行将继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认真完成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其它日常工作。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探索符合基层人民银行业务特点的政务公开方式和方法,畅通人民银行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扎实推进来宾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 第七部分: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宾市中心支行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 201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