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凯发真人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简介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金融知识 政务公开 公告信息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
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钦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钦州市中心支行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按照南宁中心支行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操作,完善公开渠道,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央行履职能力。

  一、加强领导,夯实政务公开组织基础

  2016年,钦州市中心支行根据行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和政务公开岗位工作标准,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评议、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并要求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在各部门设立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根据人员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本部门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较好的形成了行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规范,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在深入学习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并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指南》、《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等文件,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改变工作思路,继续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钦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重新定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延续2015年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思路,继续要求各科室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钦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中支法律部门则加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和管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稳妥有序开展。

  三是为防止失密、泄密及涉及个人隐私事件的发生,钦州市中心支行坚持政务公开与保密管理有机协调,明确了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审计室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职责,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发展。

  四是做好档案管理等制度建设和落实。钦州市中心支行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管理,依法、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务信息,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登记、存档,并进行必要的审查,确保政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合乎规定。

  五是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由钦州市中心支行纪委通过各项指标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每年不定期组织对各政务服务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科室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三、积极宣传,政务公开形式更为多样

  (一)加强窗口公开

  钦州市中心支行服务窗口,向企业、个人等行政相对人免费发放各类金融宣传材料,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牌、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载体,就应予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同时,在行政服务窗口设立意见簿,及时吸纳反馈意见。

  (二)通过市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

  2016年,我中支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纪念币发行信息两条,一是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普通纪念币现场发行公告,二是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普通纪念币现场发行结果公告,以方便群众查阅,增强基层央行履职效能公开。

  (三)通过各类媒体推进政务公开

  2016年,钦州市中心支行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及时宣传报道中支履职成效,全年有《人行钦州市中支举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报告发布会》、《钦州:人行建立通报制度打造金融管理“升级版”》分别被《金融时报》2016125日第3版和20161224日第3版采用。

  (四)利用各种金融宣传平台推进政务公开

  2016年,钦州市中心支行在上级行的统一部署下,分别在“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期间、9月份“金融知识普及月”期间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多种多样、行之有效的金融宣传活动,使金融知识深入人心。一是钦州市中心支行牵头组织辖区灵山、浦北县支行及钦州市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于2016年3月8日至3月15日期间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二是2016年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期间,钦州市中心支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在“实”上下实功夫,在“活”字上用活各类资源,在“新”字上创新宣教模态,组织辖区灵山、浦北县支行及钦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推进金融知识宣传活动,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六类特殊群体的金融需求,将金融知识送进贫困小学、高校、公务员单位、社区、商圈、文艺晚会、乡镇、村屯、菜市、老年大学,引导社会各层面公众充分知晓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广大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创和谐金融环境,使金融知识切实发挥出便民惠民的作用。三是在征信、反假货币、新版人民币发行、支付结算等专题宣传中开展专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对进一步提高公众金融法治观念,构建辖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履职效能

  2016年以来,钦州市中心支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广西人民银行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等文件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共公开钦州市及辖内灵山、浦北县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等行政许可信息23573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条,以公开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更好地发挥了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

  五、加强学习,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2016年以来,钦州市中心支行从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知识、贯彻政务公开精神入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各支行、各科室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行、广州分行和南宁中心支行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各支行、各科室学习中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办法,掌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规定和要求,明确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人民银行职责

  (二)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机构概况

  (三)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条例

  (四)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五)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公开承诺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钦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在钦州市中支政务综合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公告栏等公开;

  (三)印制《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钦州市中心支局政务综合服务大厅指南》宣传小册子公开;

  (四)利用报刊(《钦州晚报》、《钦州日报》)、电视(钦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

  (五)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外出设点,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钦州市中心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钦州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钦州市中心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钦州市中心支行尚未因公开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6年,钦州市中心支行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政务公开调研不够积极、辖区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等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钦州市中心支行将紧密围绕基层央行工作特点,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推动辖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中国人民银行钦州市中心支行

  2017年3月14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