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凯发真人

无障碍浏览
首  页 机构简介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金融知识 政务公开 公告信息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
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梧州市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在上级行办公室正确领导下,梧州市中心支行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6〕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南宁中心支行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行的工作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目前,梧州市中心支行已设置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行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201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因行长、分管办公室的副行长调整而及时变更了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

  此外,梧州市中心支行还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评,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构建政务公开平台,有效地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梧州市中心支行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电梯液晶显示器、办证大厅窗口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执行《广西人民银行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暂行)》,按要求上报公示信息

  2016年,为贯彻落实《广西人民银行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暂行)》,2016年6月1日,梧州市中心支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办公室的要求,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网站。此后,按照“一项审核公示”的方式,定期向南宁中心支行办公室上报公示信息,通过南宁中心支行子网站统一对外公示。截至2016年12月末,梧州市中心支行在子网站上挂新闻信息70,向南宁中心支行办公室上报公示信息3988条。

  四、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筹办各类金融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2016年梧州市中心支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主题是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进超市 。二是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梧州市中心支行通过征信知识问答、征信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前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群众开展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微信等掌上媒介,引导群众用手机扫一扫关注征信小助手官方微信平台参与在线征信知识小测试,实时向社会公众分享征信知识,进一步扩大征信知识宣传传播覆盖面。三是确解读“261号文件”扩大政策影响力。2016年12月12日,梧州市中心支行梁海行长接受记者采访,在梧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果然有料”解读“261号文件”实施情况,包括“261号文件”实施对市民生活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采取的相关措施以及商业银行层面防诈骗举措等,从而加深社会各阶层人士对政策的支持行和理解,有利于26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四是通过在办公楼大厅电子屏里定时播放视频资料开展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圆满完成“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任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能:包括梧州市中心支行简介、主要职能、行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法规政策:包括金融法规、货币信贷政策、金融服务政策、行政复议办法及实施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执法信息:包括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城信社、农信社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行政许可、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行政许可流程、企业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

  四)金融服务事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审批、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核发、票据交换所交换员准入、变更的办理、同城清算系统清算交换行准入、退出的办理、货币的真伪鉴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票据交换业务的办理、现金、转账、汇兑业务、财政及一般性存款缴存、账户开户及销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等内容。

  五)金融统计数据及报告:包括梧州金融机构存贷款月度数据、梧州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月报、人民币信贷收支月报、梧州金融运行报告、梧州金融稳定报告。

  六)金融知识宣传:包括中金融ic卡知识、银行卡知识、小企业融资产品、征信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反洗钱知识、反假货币知识、钱币知识、外汇管理知识、理财知识、金融法律知识等。

  七)履职业务信息:主要包括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扶贫、防范电信诈骗、信用体系建设、货币信贷信息、支付结算信息、货币发行信息、经理国库信息、征信管理信息、反洗钱信息、外汇管理信息、粤桂经济合作区信息等。

  八)政务公开信息:包括梧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与传真、政务公开投诉电话,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规定、制度,行政执法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机关办公场所的公告栏、公开栏、宣传栏、液晶显示器、电子滚动公告屏、办证大厅窗口电子等宣传平台。

  (二)利用报刊、广播(梧州电台)、电视(广西电视台、梧州电视台)、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外出设点,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公开。

  (四)通过举办培训、交流会等形式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梧州市中心支行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对于申请公开的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不属于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向有权部门进行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梧州市中心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梧州市中心支行尚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后,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上级行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能力行员水平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梧州市中心支行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

                                 2017年3月20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