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南宁中心支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在总行政务公开办公室正确领导下,南宁中心支行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6〕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总行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加强舆情正面引导,及时宣传、解读人民银行重大决策或重要工作举措,准确反映基层央行履职的经验和成绩,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 目前,南宁中心支行设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明确了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南宁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南宁中心支行还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范畴,并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评,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南宁中心支行不断加强子网站、自治区政府“广西金融”网页建设,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告、金融数据等信息,不断丰富网站内容,网站信息量大幅增加。截至2016年12月末,南宁中心支行在子网站上挂新闻信息1797条,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45059条,获总行网站“分支机构动态”采用5条;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广西金融网页上挂新闻信息239条。 除了做好子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办事指南及公告信息等栏目之外,南宁中心支行还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的宣传栏、电梯液晶显示器、办证大厅窗口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例如,将行政许可项目分别在办证大厅对外窗口宣传栏进行公示,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咨询,认真解答企业、群众等被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在大厅及电梯显示器上滚动播放反假币、反洗钱、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网络支付业务等金融知识,努力拓宽公开渠道。 此外,南宁中心支行高度重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2016年,南宁中心支行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5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3件,内容主要涉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金融创新发展两个方面,南宁中心支行严格规范办理程序,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截至2016年8月末,5项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主办1件,分办1件,会办11件,内容主要涉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区域金融改革等方面,截至2016年5月末,13件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结果满意率100%。按照要求,提案答复情况已在南宁中心支行子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 三、制定实施《广西人民银行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暂行)》,严格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2016年,为切实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广西人民银行系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公示工作,南宁中心支行制定了《广西人民银行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程(暂行)》,明确了广西人民银行系统行政执法信息按照“一项一审核一公示”的方式,由南宁中心支行机关处室、广西区各市中心支行及以下分支机构将其产生的行政执法信息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通过南宁中心支行子网站统一对外公示。 四、认真落实总行要求,精心组织筹办各类金融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全区部署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组建专业金融知识宣讲团队,广泛深入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金融知识进校园”、“金融知识进农村”等金融知识宣讲活动。二是开展广西2016年“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将征信宣传深入到社区、企业、高校、军营、乡村等地。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全区共举办近百场次宣传活动,参与宣传活动近25000人次,接受公众咨询380余人次,制作和发放宣传资料约120万份,通过网络媒体、短信平台、宣传展板等媒介发送宣传内容超100万次。三是开展201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9月23日,金融专题日当天,全区共派发资料6万多份、现场答疑1万余次、直接参与人员近万人,得到了各地市主要媒体的报道,有效提高了公众的防诈骗识别能力。四是圆满完成“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任务。普及月期间,共组织现场活动15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约100万份,接待消费者人次80万以上,各类媒体报道207次。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能:包括南宁中心支行简介、主要职能、行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法规政策:包括金融法规、货币信贷政策、金融服务政策、行政复议办法及实施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执法信息:包括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城信社、农信社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审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行政许可、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行政许可流程、企业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 (四)金融服务事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入、退出支付系统审批、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的核发、南宁票据交换所交换员准入、变更的办理、南宁同城清算系统清算交换行准入、退出的办理、货币的真伪鉴定、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票据交换业务的办理、现金、转账、汇兑业务、财政及一般性存款缴存、账户开户及销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引等内容。 (五)金融统计数据及报告:包括广西金融机构存贷款月度数据、广西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月报、人民币信贷收支月报、广西金融运行报告、广西金融稳定报告。 (六)金融知识宣传:包括中金融ic卡知识、银行卡知识、小企业融资产品、征信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反洗钱知识、反假货币知识、钱币知识、外汇管理知识、理财知识、金融法律知识等。 (七)履职业务信息:主要包括跨境人民币业务、金融扶贫、防范电信诈骗、信用体系建设、货币信贷信息、支付结算信息、货币发行信息、经理国库信息、征信管理信息、反洗钱信息、外汇管理信息、广西泛北部湾经济金融信息、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信息等。 (八)政务公开信息:包括南宁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与传真、政务公开投诉电话,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规定、制度,行政执法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机关办公场所的公告栏、公开栏、宣传栏、液晶显示器、电子滚动公告屏、办证大厅窗口电子等宣传平台。 (二)利用报刊(《金融时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广播(广西电台)、电视(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网络媒体(广西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外出设点,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公开。 (四)通过举办培训、交流会等形式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南宁中心支行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起,分别是9月22日收到公民王国强要求依申请公开“南宁市宝润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许可证、9月30日收到公民刘晓燕要求依申请公开有关机构的支付清算方式类别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许可证。目前,这2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已依法、合规办理完毕,并向总行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对于申请公开的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不属于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向有权部门进行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南宁中心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南宁中心支行尚未因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南宁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工作但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的知识素养与专业水平、实际操作能力等,仍有待进一步提高。2017年,南宁中心支行将按照总行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派员到总行政务公开办公室跟班学习、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等方式,不断提升辖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针对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与新问题,将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思路与对策的研究,拓展政府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政务公开新路径。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中心支行目前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2017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