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征信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引-凯发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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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征信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指引

一、疫情防控期间征信线上、线下查询服务指引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征信查询“两不误”工作,避免查询人员聚集带来感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柜台、自助查询机、互联网平台、商业银行网银、手机银行和云闪付app等方式进行征信线下和线上查询,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一)人民银行征信服务大厅柜台和自助查询。

1.本人查询。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查询。

2.委托他人查询。委托他人代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材料原件。同时现场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需留存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二)商业银行代理点自助机查询。通过微信导航导流小程序,前往商业银行自助查询代理网点开展信用报告现场查询。

(三)金融机构线上查询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等14商业银行网银、手机银行和云闪付app查询线上查询。

(四)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相关指引,网址为:https://ipcrs.pbccrc.org.cn

、疫情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指引

(一)文件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20〕40号)《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

(二)认定标准及操作流程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向金融机构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申请原因、申请事项等内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参考下述材料提供:

1.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医院或疾控部门出具的收治或隔离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等)。

2.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隔离观察地居委会(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出具的隔离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信息主体隔离的资料(如所在地政府的隔离告知书、集中隔离公告、交通管制公告、信息主体的交通往来凭证等)。

3.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如政府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社区)、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医疗部门或疾控中心工作证明、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调令、通知或工作记录等。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向办理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逾期征信记录调整申请,并按照金融机构要求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有关材料,如:收入状况证明、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停工通知、银行流水、纳税记录、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或企业法人真实性承诺等。

(三)其他事项要求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合规地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相关金融机构应开通绿色通道,规范数据报送管理,同时要严厉打击“征信修复”乱象骗局,防范非正当修改征信记录的行为。对于信息主体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涉嫌犯罪的,应将相关线索和材料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对于已享受征信权益保护但经后续审核发现不符合事实的,应对已报信息进行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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