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防城港市中心支行召开2017年度防城港辖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通报会。防城港辖区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分管金融消保工作的负责人和从事金融消保工作的全体人员,防城港辖区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支付机构等32家金融机构对口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从消保工作机制、宣传培训、投诉处理和普惠金融四个方面对2017年度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表彰了2017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中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会议要求:一是找准定位。深刻领会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增强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二是夯实基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加强配套制度衔接,对现有制度体系进行梳理完善,建立健全符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的制度体系。三是支持薄弱环节。大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探索具有沿边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加强对沿边地区和“六类”特殊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四是关注重点领域。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密切关注涉及金融新业务、新业态及重大、疑难或具有普遍性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问题,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事前防范、事中管控和事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五是加强联动。凝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合力,共享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成果,不断增强金融消保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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