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经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广西各有关单位共同推动,由经各市申报、有关部门初审和专家评审,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南宁、柳州、桂林、贺州等4个设区市为广西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城市,标志着广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迈出关键性的一步。
广西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评选工作由人民银行南宁中支牵头推动,评选程序遵循科学、公正、严谨原则。今年3月19日,该行拟定并推动由自治区门户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函》,标志着示范区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共有南宁、桂林、柳州等9个设区市申报示范区。4月,该行还牵头制定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评价方案、评分标准和评分依据,从绿色产业、绿色金融、工作方案、政府重视程度等四个方面设计定量和定性指标进行评价;联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单位召开评审会,对参评设区市进行现场评审,完成《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评审专题报告》,推动落实示范区各项工作。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以探索构建绿色高质量发展体系为目标,集中开展绿色金融机制改革,以绿色金融带动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将发挥绿色产业发展引领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
有利于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13部委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提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深化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工作要求。2019年11月,广西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各设区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任务。因此,创建示范区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总体方案》《实施方案》的重要体现。
有利于培育新动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广西绿色产业发展表现出较好的基础,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区绿色贷款达到2381.4亿元,贷款涵盖节能环保、新能源、绿色农业、污水处理、生态林产林化等领域。通过创建示范区,一方面,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加大绿色产业投资,能有效对冲当前广西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影响,有利于培育发展新动能,形成新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示范区为探索绿色金融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提供了重要载体,有利于助推当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有利于广西区域金融改革纵深发展。绿色金融改革是区域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2019年以来,广西绿色金融创新获良性发展,广西三家城商行合计获得100亿元绿色金融债额度,并完成发行70亿元,实现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主体城商行全覆盖。桂林市、贺州市绿色公交资产证券化业务成功发行,实现全区公交行业资产证券化项目零突破。贺州市获法国开发署用于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项目5000万欧元贷款。将示范区作为开展绿色金融创新的重要平台,通过构建正向引导机制和负向约束机制,有利于激发示范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积极开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产品创新,有利于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广西区域金融改革进程。广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得到人民银行研究局(所)的肯定,并受邀参加总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第二次联席会议及论坛。
为确保示范区如期建成,人民银行南宁中支提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激励措施,并写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若干措施》,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达标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示范区将从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开展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拓宽绿色金融融资渠道、推动碳交易和环境权益交易、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引导与推动、防范绿色金融风险、服务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试点地区组织与保障等方面进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结合本地特色,扩大绿色金融规模,提升绿色金融质效,切实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让绿色金融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中产生更大效果。
人民银行南宁中支将继续发挥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中牵头抓总的作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考核标准,开展绿色金融研究,与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相关设区市协同推进落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切实推动广西绿色金融不断向前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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